|
∣房型、房價表∣客房設施、住房須知∣訂房須知∣訂房單下載、匯款帳號∣住宿券∣ |
|
::: 訂房須知 |
 |
電話預約或網路訂房。訂房專線:049-2802166;欲使用國民旅遊卡訂房者,請直接透過網路訂房,網路訂房系統為國民旅遊卡消費系統,有關國民旅遊卡線上訂房相關問題可致電02-25178191台灣旅遊聯盟網路訂房組洽詢。 |
 |
平日:週一 ~
週四;旺日:週五、週日;假日:週六、連續假期、國定假日或其他特殊節慶活動。春節報價另行公佈。 |
 |
訂房後三日內,請務必先預付總房價之50%為訂房訂金,超過匯款期限且無來電告知者,訂房系統會自動取消訂房。 |
 |
匯款後請將訂金收據,例如:ATM交易明細、劃撥收據等付費證明,黏貼於訂房確認單上,傳真至049-2802169,並來電確認飯店是否收到,確認後訂房程序才算完成。 |
 |
訂房確認單所載明之住宿相關注意事項,請確實審閱,並簽名以示同意確認訂房。 |
 |
若您無法傳真,請您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,以及匯款方式、日期,待飯店人員確認入帳,訂房手續才算完成,也請您記得詳讀訂房確認單所載明之相關住宿事項,並向服務人員確認您的住宿日期、聯絡電話、房型房數、入住人數。 |
 |
入住當天請記得攜帶匯款收據正本、訂房確認單入住,收據將於入住後,由飯店人員銷毀。
尾款僅提供現金交易,飯店無提供刷卡服務,敬請見諒。 |
 |
取消訂房契約欲退訂金之注意事項: |
|
|
1.
住房當日及前一日取消訂房恕不退訂。
2.
二日前至七日內取消訂房者,退本筆訂金之五成。 |
|
|
3.
七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本筆訂金之九成。 |
 |
更改住房日期保留訂金之注意事項: |
|
|
1.
延期次數以一次為限,既以延期處理,則不再接受退款之要求。 |
|
|
2.
請於預定入住日期3天前,例如:02月01日住宿,請在01月29日之前以電話通知飯店,訂金可保留半年內使用完畢。 |
|
|
3.
恕不接受於入住日期前一天及前二天延期。若以延期處理,則收取本筆訂金的20%為飯店補償。入住當日不得取消或延期。 |